一、主持分工会工作,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报告工作,对分工会委员会负责。
二、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,为教职工说话办事。
三、依法筹备和召开本单位的教代会、工代会,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。
四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文明家庭、先进工作者、劳动模范等的推荐或评选工作。
五、负责本单位的建家活动,把分工会建设成为教职工满意的职工小家。
六、拟定分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。